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批复。
据批复显示,广东金融监管局同意筹建国民养老保险广东省分公司。国民养老保险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收到上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此外,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广东金融监管局提交开业申请。